企业进入“黑名单”后,国税部门会将企业违法信息共享给发改、国土、工商、银行监管等20多个部门,企业将在贷款、拿地、立项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。企业负责人、财务负责人也将被阻止出境,被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。昨日,省国税局已经公布了8家进入黑名单的企业。 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解释,根据四川省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的办法,企业有7种行为将会被列入“黑名单”。 第一,纳税人采用伪造、隐匿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,不缴或者少缴税款,查补税款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,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; 第二,纳税人欠缴税款,并妨碍国税机关追缴税款,查补税款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; 第五,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,虚开税款数额500万元以上的; |